关于做好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
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使我校2010年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能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要求各相关培养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切实将本次学位授予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时间段 | 工 作 内 容 | 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
9月13日前 | 1、整理并报送“2010年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统计表”(附件一)。 | 1、文本文档需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工作。 2、将电子文档发送到twemail24@163.com邮箱中。 |
2、整理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论文,每人3份。 | 1、内容完整; 2、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 3、论文不用装订外封皮,只装订“评审论文封皮”(附件二)。 |
3、整理全体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论文指导教师意见表”(附件三) 。 | 只有指导教师填写本表并通过后学员才能参加学位评审及答辩等环节。 |
9月15日 | 1、报送学校抽出的外审论文,每人3份。 | 1、外审论文名单将于当天在网上公布。 2、被抽审的论文须于15日当天报送教育硕士研究生院,逾期视为未完成论文,将延期答辩。 |
2、报送全部人员“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论文指导教师意见表”。 | 整理的论文要与本表内人员相一致 |
3、领取“论文评阅意见书”、“硕士学位申请书”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登记表”(附件四) | 1、“论文评阅意见书”随论文评阅时使用。 2、“硕士学位申请书”每生2份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登记表”由学员填写。 |
9月16日 至 9月27日 | 1、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审工作。 | 1、论文评审工作由各学院按照规定自行组织。 2、学校抽审的论文各学院不必进行评审。 |
2、对所有论文进行抄袭审查。 | |
9月28日前 | 1、报送“论文评阅意见书”。 2、将论文查抄结果汇总后填写“申请教育硕士学位论文抄袭情况审查表”(附件五) | |
10月11日前 | 1、审查、报送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在读期间发表或出版的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 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内容包括:杂志的封皮、目录和正文 |
2、汇总申报人员的本科毕业证。 | 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 |
10月16日 至 10月24日 | 1、答辩之日前一周内填写并报送“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附件六)。 | |
2、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答辩 | 1、教学秘书要认真做好记录,完成“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本”(附件七) 2、做好“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表决票”(附件八)的发放、收取工作。 3、汇总表决票后填写“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表决票汇总表”(附件九) 。 |
10月29日前 | 各培养单位报送: 1、“硕士学位申请书”,每生2份;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登记表”; 3、“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本”; 4、“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表决票”; 5、“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表决票汇总表”; | |
6、正式教育硕士学位论文,每人3份,同时报送电子档; | 1、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附件十)要求书写。 2、论文外封皮、内封皮(附件十一)。 3、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附件十二)。 |
7、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同时提供同版本照片电子档。 | 要求jpg格式,文件小于15kb,用姓名命名。 |
以上相关材料均报送至教育硕士研究生院,办公地点:汇文楼219室;联系人:田威;联系电话:89578938。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2010年9月9日
(学位答辩所需材料除硕士学位申请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论文外封皮由教育硕士研究生院提供纸制文本外,其它材料只提供电子文本,由各单位自行制作。)
附件一:2010年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统计表。
附件二:评审论文封皮。
附件三:申请教育硕士学位人员论文指导教师意见表。
附件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登记表(教育硕士等)。
附件五:申请教育硕士学位论文抄袭情况审查表。
附件六: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
附件七: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本。
附件八: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表决票。
附件九: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表。
附件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附件十一:硕士学位论文内封皮。
附件十二: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