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11级特岗教师在职攻读..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1-15   浏览次数:0
     

沈阳师范大学

2011级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具体下载方式及要求见备注)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3年年度考核表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8日上午8:00-8:30

2.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03

三、复试内容

按照国家对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要求,我校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如下:

1.笔试部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等方面能力。

满分为100,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相关的问题,分值比例为4:3:3

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教育学

袁振国主编《教育原理》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教育心理学

张大均主编《教育心理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年第2

2.面试部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满分为100,时间为10分钟,考试成绩由评委老师打分决定。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时间:28日上午9:00-12:00

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102室(教师教育讲堂)

2.面试

时间:28日下午1:00

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03

五、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 系 人:田 

联系电话:024-86592009

    机:13998124015

备注:

1.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沈阳师范大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站乘255路公共汽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共汽车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

 

 

 

 

 

 

 

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