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2011级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具体下载方式及要求见备注)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3年年度考核表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月8日上午8:00-8:30
2.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03室
三、复试内容
按照国家对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要求,我校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如下:
1.笔试部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等方面能力。
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相关的问题,分值比例为4:3:3。
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版 本 |
教育学 | 袁振国主编《教育原理》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
教育心理学 | 张大均主编《教育心理学》 |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年第2版 |
2.面试部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考试成绩由评委老师打分决定。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时间:2月8日上午9:00-12:00
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102室(教师教育讲堂)
2.面试
时间:2月8日下午1:00
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03室
五、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 系 人:田 威
联系电话:024-86592009
手 机:13998124015
六、备注:
1.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沈阳师范大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站乘255路公共汽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共汽车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
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