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2011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次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具体下载方式及要求见备注)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复试
1.政治理论考试
时间:2月16日上午9:00-10:30
地点:知行楼102室(教师教育讲堂)
2.专业综合面试
时间:2月16日上午10:40-12:00
地点:在政治理论考试时通知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月16日下午11:00-14:00
2.地点:知行楼教育硕士研究生院203室(教育硕士);
四、缴纳学费
1.时间:2月16日 11:00—14:00
2.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2楼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尽量用银行卡交费)。
3.学费标准:教育硕士15000元。
五、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
1.教育硕士(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联 系 人: 田威
联系电话:024-86592009
2.研究生处
联 系 人:张庆伦
联系电话:024-86592968
六、备注:
1.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站内导航”,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201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