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综合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02   浏览次数:4
     

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为切实提高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较全面的文化素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突出的教学或管理实践能力、学习发展能力和实践探究能力,能够从事优质的学科教学或学校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是评选奖学金、优秀毕业生、选派出国、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二、测评程序

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关注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组织领导

全日制教育硕士综合测评由教育硕士研究生院组织成立综合测评委员会,具体负责综合测评标准的制定。

(二)具体实施步骤

(1)思想动员。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参加测评的研究生充分认识到测评工作的目的与意义,认真、实事求是地参加测评工作。

(2)自我测评。每位研究生对照考核内容,填写《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表》的有关内容。

(3)综合测评委员会组织审核。测评委员会经审核统计汇总后,计算出测评成绩,并反馈给学生确认签字。

(4)审批、存档。经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后,由教育硕士研究生院进行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存档。

三、测评对象和时间

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时间以教育硕士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四、测评内容和标准

综合测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模块、三个层面:第一模块是观念与意识、情感与态度模块,占综合测评成绩的30%;第二个模块是知识与技能模块,占综合测评成绩的70%,这一模块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理论课程成绩,占综合测评成绩的40%,二是综合技能层面,占综合测评成绩的30%。其中,每一个层面设有基础分,并且在基础分值基础上进行加分和减分。

附件1:综合测评加分、减分一览表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