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2013级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对2013级特岗教师报考我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1月18日上午8:00-8:30
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20室
2.笔试
时间:2014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
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19室
3.面试
时间:2014年1月18日下午1:30
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09室
二、复试内容
按照国家对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要求,我校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部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
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等专业知识,分值比例为4:3:3。
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版 本 |
教育学 | 袁振国主编《教育原理》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
教育心理学 | 张大均主编《教育心理学》 |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年第2版 |
2.面试部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考试成绩由评委老师现场综合评定。
三、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具体下载方式及要求见注意事项)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3年年度考核表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学校地址与咨询电话
1.沈阳师范大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站乘255路公共汽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共汽车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
2.联系人与电话:
联 系 人:田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6592009 86578475
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