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教师教育讲堂”系列报告(四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02   浏览次数:0
     

教育硕士“教师教育讲堂”系列报告(四十二)

 

基础教育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

                    

1030日,应教育硕士研究生院的邀请,原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现任辽宁大学党委书记周浩波来到沈阳师范大学软件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基础教育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学术报告会。2015级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及相关专业师生参加了此次报告会。报告会由教育硕士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润智教授主持。

 

首先,教育硕士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润智教授向在场的师生简单介绍了周浩波书记,特别提到周书记曾在我校原教育系任教育史教研室主任的工作经历。他说,周浩波教授著述的《教育哲学》一书,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教育哲学体系创新的代表作品之一,他既有博古通今的背景,又有从理论到实践攻克难题的过程,在教育领域是非常有名的学者和领导,希望同学们能从报告中汲取营养,得到提升。

 

接着,周浩波教授从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四个阶段谈了他对基础教育改革的看法和思考。他简要阐述了“普及教育”的概念,强调普及教育就是让所有适龄儿童及青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政府有义务有责任强迫幼儿及青少年参与学校教育。学校的教育制度、课程安排一定要遵循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照顾到所有孩子的需要。课程安排从幼儿到小学、初中、高中必须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是普及教育的意义所在。他举例说明了我国义务教育普及率还是比较成功的,如偏远地区逐步完成了入学前两年的教育,对残障孩子政府投入大量物力财力给予特殊照顾以及辽宁省去年实现了92%的学生达到了高中教育普及等。他提倡,幼儿园教育不是孩子必须要接受的,应该遵循孩子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家庭教育,让幼儿教育回归家庭;对于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他认为,不应该把教育看成是遴选和选拔的工具,应该降低课程的难度和数量,减少不必要的课程,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压力,不要用“标准”束缚孩子的兴趣发展,也不要在初中阶段就划分文理科,应该尊重孩子的天性,注重知识生长,系统学习。如有可能,可以设立让孩子喜好能够充分发展的不同性质的学校;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周浩波教授认为,如果高中阶段文理仍不分科,在目前全民普及教育的形式来看,并非实事求是的,而是扼杀学生多样性发展的。他强调,高中的教育类型应该是多样化的,可以分为数理高中、外语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等,高考也可以按照能力和兴趣爱好等进行按质分流,即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对应不同的高等学府进行分类遴选,不搞统一的选拔。

其次,他用简短的语言从专业、伦理和教学的角度谈了教师的专业发展。他认为,教师除了应该熟练掌握几门专业知识外,更要学好儿童心理学和儿童发展心理学,不但要充分了解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更要注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及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更有效的教学。作为教师要讲底线,要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一视同仁。在教材和教学的设计上,要创造各种条件让每个孩子的个性和才能得到充分发展。他提倡小班化教学和个性化教学,认为班级授课制影响了教师因材施教,是对人性的践踏和不尊重,表面看提高了效率,但容易导致坏习惯的迅速传播,影响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最后,周浩波教授提出了教育硕士们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应该重新思考的问题,即在终身教育、普及教育及信息化教育的背景下,基础教育各个阶段教育的地位、性质和作用。

整个会场座无虚席,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教育硕士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